宗教及民間各項指定身分獎助學金

(New、含新生) 115-1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中華民國總會「小蘭馨培植計畫—助學方案」,請於115/10/15前送生輔組核章後自寄。。

申請期間

2026-09-01 ~ 2026-10-15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生輔組核章確認為大一或大二女學生後,自行寄件並e-mail該會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就讀國立大學一年級、二年級在學女學生。
  • 家庭清寒、或突遭變故至就學或生活困難者。
  • 限非國際蘭馨交流協會家眷。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送件方式

收件期間:請於115年10月15日 前,送件生輔組核章確認為大一或大二女學生後,自行寄件並e-mail該會。

適用對象:

  • 就讀國立大學一年級、二年級在學女學生。
  • 家庭清寒、或突遭變故至就學或生活困難勇於完成夢想者。
  • 限非蘭馨交流協會家眷參加。

獎助金額與名額

項目 內容
補助金額 每學期補助新台幣 25,000 元整,一學年共計新台幣 50,000 元整(補助期間為 1 年)。
核定名額 預計全國各區(北中南)審查核定正取共 40 名。

申請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詳細說明
1. 報名表 填具計畫專用報名表(乙份)。
2. 成績與優異證明 114-2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檢附高三下學期成績單),如有優異表現請一併檢附影本證明。
3. 操行成績證明 操行成績證明(大一新生成績單如無導師評語,請另外申請德行證明)。
4. 在學證明 在學證明(請至本校教務系統下載)。
5. 自傳 包含自我介紹、生涯規劃與自我期許、未來夢想(字數約 2000-3000 字,乙份)。
6. 家庭概況說明及證明 1.說明家庭經濟狀況及申請補助之需求
2.家境佐證資料:黏貼低收、中低、特境或村里長清寒證明,突遭變故者請檢附說明之佐證資料。
3.突遭變故或檢附村里長清寒證明者:建議加附全戶含記事戶籍謄本、並至國稅局申請全戶個人所得清單、財產清單。

其他注意事項

  • 申請人須經本校學務處生輔組核章後,方得寄出申請資料。
  • 蘭馨會中華民國總會
    收件人: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中華民國總會 (註明:參加「小蘭馨培植計畫」收)
    郵寄地址:40758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二段715號8樓之2
    電郵信箱:siataiwanregion@gmail.com
    聯絡電話:(04) 2327-1032
  •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5718
    (如有未涉隱私之疑問,請於本組LINE「彰師多元關懷社群」提問,將於上班時間內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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