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獲配推薦名額獎助學金

更新:115-1雄和教育基金會「大專校院清寒獎學金」,請於115年9月24日 17:00前,送生輔組"審核推薦"。

申請期間

2025-09-24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現場上線切結未領其他獎學金登記)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大學部、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就學或生活困難者。
  • 114學年度學業成績達 70分 、未獲其他校外獎助學金。

詳細內容

獎助名額與金額

本校獲配推薦名額5名,每名 12,000元。

申請資格

  • 大學部在學學生、114學年度學業成績達 70分、未獲其他校外獎助學金。
  • 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學生就學或生活困難者。
    ✅家境清寒定義:低收、中低收、特境、弱勢1~6級、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需加附父母及學生本人三人之114年財產所得清單)。
  • ✅ 不可兼領:
    115-1未獲其他校外獎助學金(建議:可同時送件申請宗倬章、張榮發、林榮三、黃土英、金融服務教育等推薦名額類獎助學金,由本組依限擇一推薦錄取)。另,為求資源最大化,獲推薦者,得作為本校代辦清寒獎助學金審查考量因素。

審核推薦原則與順序

  1. 依突遭變故對學生就學及生活影響程度、或家庭經濟不利程度為審核依據。
    排序相同者:
    以操行成績較佳者為優先,次為具優良事蹟者:114學年曾任本校學生幹部(學生自治組織、系學會、社團或班代)、再次為學業成績班排百分比較佳者。另,依該會意旨,獲推薦者除不得兼領其他校外獎助學金外,並得作為本校代辦清寒獎助學金審查考量因素,以求資源最大化。

申請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詳細說明與規範
1. 申請表 1.需簽名並蓋章。
2.電話請填住家或家長電話及申請人手機;師長姓名欄位:校長陳明飛、教務長林泱蔚、經辦人何淑芬。
3.「籍貫」請填父系祖先原居地(非戶籍地)
4.蓋印欄位由生輔組統一送文書組用印。
2. 歷年成績單 由生輔組統一送請註冊組,人工計算加註114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及班排。
3. 家境清寒證明(擇一檢附) 低收、中低收、特境或弱勢1~6級證明、或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如附檔2),需加附父母及學生3人下列文件:
1.全戶含記事戶籍謄本,不同戶亦須檢附
2.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不論有無皆須檢附)。
4. (無則免)突遭變故佐證資料 檢附第3點家境清寒證明以及突遭變故相關佐證資料,並以A4直書說明突遭變故日期及情形、量化說明對學生就學或生活之影響 (文末請簽名+日期)。
5.郵局存摺影本 檢附A4(請勿剪裁)。
6.(無則免) 優良表現證明 114學年曾任本校學生幹部證明(學生自治組織、系學會、社團或班代)。

Q&A:
Q:籍貫怎麼查?
A:
一、1.看祖先墓碑 2.問家長或家中父系長輩 3.父不詳者:請填寫母系籍貫或自己的出生地、戶籍地。
二、籍貫定義跟與戶籍地定義不一樣,籍貫是指祖先的籍貫(原居地)、父祖輩出生時的戶口所在地。 它與戶籍不同,籍貫在登記後不會隨著父祖輩遷徙而改變,是一個代表家族歷史和地域淵源的標識。 
三、籍貫的定義:
祖居地: 指的是一個人祖輩,尤其是祖父,原來的長期居住地或出生地。 
父系傳承: 在大多數情況下,籍貫跟隨父親或祖父的姓氏和籍貫來傳承。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 如有未涉及個資事項,可於生輔組LINE多元關懷社群提問,或於上班時間洽詢。

送件與聯絡資訊

  • 送件方式: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並於現場線上勾選登記切結「未領其他獎學金」。
  • 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 何淑芬小姐。
  • 諮詢管道:如有未涉個資事項,可於生輔組 LINE 多元關懷社群於上班時間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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