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及民間各項指定身分獎助學金

台北市東莞同鄉會『學年度獎學金』

申請期間

2025-11-01 ~ 2025-11-30已截止

送件方式

掛號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5樓D室台北市東莞同鄉會收。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申請人須為台北市東莞同鄉會會員或其子女(需附籍貫證明)。
  • 就讀國內外大學院校大學部或碩士班正式生
  • 學年度學業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
  • 學業成績總平均:
    • 90分以上或A等,可申請甲種獎學金。
    • 80分以上或B等,可申請乙種獎學金。
    • 75分以上或C等,可申請丙種獎學金。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獎學金申請時間為 中華民國114年11月01日 起至 11月30日 止,以郵戳為憑。請將申請資料掛號郵寄(10050)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5樓D室 本會收。

申請資格

  • 申請人須為台北市東莞同鄉會會員或其子女。申請人未滿18歲者,須由父母一方為會員。
  • 需附籍貫證明(東莞市籍在台就讀學生及僑生不在此限)。
  • 就讀國內外大專院校大學部或碩士班日間部或夜間部(進修推廣部)正式生
  • 學年度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
  • 學業成績總平均需達:
    • 90分以上或A等,可申請甲種獎學金。
    • 80分以上或B等,可申請乙種獎學金。
    • 75分以上或C等,可申請丙種獎學金。

兼領限制

以下情況不得申請

  • 博士班修業逾5年碩士班修業逾3年者。
  • 領有公費補助者。
  • 就讀在職專班者。

獎助金額 (單位:新台幣元)

等級 碩士班 大學 (4~5年級) 大學 (1~3年級)
甲種 5500 4000 3500
乙種 4500 3000 2500
丙種 4000 2500 2000

註:每學年度獎學金名額(研究生10名,大學生20名)得視獎學金基金財力情形酌以調整。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備註
1. 「申請書」乙份 隨函附寄或自行影印
2. 學校正式成績單(上下學期)正本乙份 影本不收
3. 申請人身分證明影本乙份 僑外生請附學生證及居留證件影本;陸生請提供戶口本複印本
4. 祖籍為東莞之證明文件

其他注意事項

  • 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 本會核定受獎學生後,將另函通知各受獎人前來參加頒獎典禮大專以上學生不得代領
  • 領獎時間約在次年本會會員大會時發放。國內台中市(含)以南及花東地區學校之受獎學生,報到時本會酌發交通補助費
  • 典禮當日未領獎者,限二週內親自來會具領,但不發交通補助費;或填具「補發申請書」述明未能到會領取的充份理由,並掛號函送本會審理。
  • 逾期未領或未提出申請者,將以棄權論,並將其獎金退回本會獎學金專戶。
  • 欲索取本辦法及「申請書」電子檔,請上本會網站:http://www.台北市東莞同鄉會.tw 或 E-mail: jadew@ms43.hinet.net 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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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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