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獎助學金

A類【校外獎助學金】114-2 嘉義縣政府『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5年3月20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6-03-02 ~ 2026-03-20已截止

送件方式

由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後,本校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
  • 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之日間部大學部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
  • 家境清寒(具低收、中低收證明或經導師證明家庭生活困難者)。
  • 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均達 80分 以上。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

2026年3月2日 起至 2026年3月20日 止,逾期不予受理。

獎助對象與金額

本獎學金針對設籍嘉義縣之清寒優秀學生提供,大專組名額與金額如下:

組別 名額 獎助金額
大專組(僅限日間部大學部) 30名 每名新臺幣 2,500元

申請資格標準

  •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 80分 以上。
  • 操行成績80分 以上或無記過紀錄。
  • 體育成績:若有體育課,成績需達 70分 以上。
  • 限制條件: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說明
1. 申請書 須使用規定格式如附件。
2. 成績單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校章之影本)。
3. 戶口名簿影本 一份。
4. 清寒證明文件 低收/中低收證明或導師出具之生活困難證明。

注意事項

1. 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
2. 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將依家境貧困程度及學業成績優劣依序發給。
3. 經學校初審後,由學校統一彙整寄送至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相關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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