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
- 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之日間部大學部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
- 家境清寒(具低收、中低收證明或經導師證明家庭生活困難者)。
- 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均達 80分 以上。
A類【校外獎助學金】114-2 嘉義縣政府『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5年3月20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6-03-02 ~ 2026-03-20已截止
送件方式
由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後,本校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
自 2026年3月2日 起至 2026年3月20日 止,逾期不予受理。
獎助對象與金額
本獎學金針對設籍嘉義縣之清寒優秀學生提供,大專組名額與金額如下:
| 組別 | 名額 | 獎助金額 |
|---|---|---|
| 大專組(僅限日間部大學部) | 30名 | 每名新臺幣 2,500元 |
申請資格標準
-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 80分 以上。
- 操行成績:80分 以上或無記過紀錄。
- 體育成績:若有體育課,成績需達 70分 以上。
- 限制條件: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
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說明 |
|---|---|
| 1. 申請書 | 須使用規定格式如附件。 |
| 2. 成績單 |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校章之影本)。 |
| 3. 戶口名簿影本 | 一份。 |
| 4. 清寒證明文件 | 低收/中低收證明或導師出具之生活困難證明。 |
注意事項
1. 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
2. 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將依家境貧困程度及學業成績優劣依序發給。
3. 經學校初審後,由學校統一彙整寄送至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相關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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