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籍「臺東縣」達6個月以上。
- 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子女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 排除對象: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夜間部學生;榮民或配偶任公職或在學榮民子女本人為現役軍人、榮民、公務人員身分者。
- 114學年學業平均達75分,操行成績達80。
A類【校外獎助學金】 臺東縣政府「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請於115年9月23日17:00前,送件生輔組 。
申請期間
2026-09-08 ~ 2026-09-23已截止
送件方式
115/9/23 17:00前送件生輔組
兼領限制
未指定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請於 2026年9月23日17:00前,備妥相關應繳文件,送件生輔組,並掃QR code當場登記送件
獎助金額
每名發給新臺幣 10,000元。
申請資格與限制
| 項目 | 詳細說明 |
|---|---|
| 基本戶籍條件 | 須設籍於「臺東縣」達6個月。 |
| 適用身分 | 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或遺眷子女、因「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子女,以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
| 排除對象 (不合申請資格) |
1. 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夜間部學生。 2. 榮民或配偶任公職者,或在學榮民子女本人為現役軍人、榮民、公務人員身分者。 |
| 優先條件 | 具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錄取。 |
應繳文件
| 項次 | 應附文件 | 備註說明 |
|---|---|---|
| 1 | 申請書 | 填妥各項基本資料。 |
| 2 | 學校正式歷年成績單影本 | 須包含上、下學期成績。 |
| 3 | 在學證明 | 本校在學證明文件。 |
| 4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 須足資佐證設籍於臺東縣。 |
| 5 | 家長榮民證或遺眷證明資料影本 | 佐證榮民或遺眷身分。 |
| 6 |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 | 無則免附,具備者優先錄取。 |
其他注意事項
凡提供之應繳文件為影本者,送件時需至生輔組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戳後方可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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