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南市籍、大學部至碩博班(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班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 設籍臺南市大半年以上。
- 經區公所核定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 學期智育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1科。
- 德育成績達甲等或80分以上。
(臺南市籍、含碩博班)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113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
申請期間
2025-09-22 ~ 2025-10-20已截止
送件方式
郵寄掛號至「704台南市北區成功路86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信封外註明「申請獎學金」,不接受親送。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時間自114年9月22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止。
請備齊所有申請證件,採掛號郵寄方式送至「704台南市北區成功路86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信封外務必註明「申請獎學金」。本單位不接受親送。
申請資格
- 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研究所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班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 設籍大臺南市半年以上。
- 經區公所核定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 學期智育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1科。
- 德育成績達甲等或80分以上。
- 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獎助金額
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壹萬元。
發放名額:公立大學以上25名,私立大學以上25名。
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備註 |
|---|---|
| 1. 申請書 | 可至本亭宮櫃台索取或臉書下載 |
| 2. 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 | 不接受清寒證明 |
|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 - |
| 4.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 | 影印本須加蓋教務處戳章證明 |
| 5.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 需有學校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戳章證明 |
其他注意事項
- 所有申請文件缺漏將不予受理,且恕不退還。
- 錄取名單預計於114年10月30日在本亭宮臉書公告。
- 頒獎日期為114年11月16日上午10時,地點為大觀音亭祀典興濟宮「官廳」前。
- 凡得獎者請親自出席頒獎儀式。
- 申請者需詳細填寫家境與學習狀況,請勿空白。
- 若學校採用GPA等第制,請隨附學校使用之百分數對照表。
- 申請辦法若有更動,將另行在臉書或本亭宮公佈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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