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獎助學金

A類【校外獎助學金】新竹市政府114-2「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15年3月20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6-03-02 ~ 2026-03-20已截止

送件方式

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申請相關資料送至生活輔導組彙辦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大學部至碩士班學生。
  • 須具備新竹市籍
  • 符合家境清寒條件。
  • 未享有公費及其他政府獎助學金
  • 114-1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皆達80分以上。
  • 各科皆及格
  • 無懲處記錄(將由生輔組統一查核)。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請於2026年3月20日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

獎助金額

獎學金金額為新臺幣4,000元至10,000元不等。

申請資格

  • 大學部至碩士班學生。
  • 須具備新竹市籍
  • 符合家境清寒條件。(如無清寒、中低收入戶、特境等證明,請檢附佐證資料以利校內審核,如前年度全戶所得...等)
  • 未享有公費及其他政府獎助學金
  • 114-1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皆達80分以上。
  • 各科皆及格
  • 無懲處記錄(將由生輔組統一查核)。

應檢附資料

送件時請於生輔組登記「切結未領公費及其他政府獎助學金」。

文件項目 備註
申請書  
114-1學期成績單  
戶口名簿影本 影本需加蓋私章
家境清寒證明
  • 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子女(孫子女)或弱勢1~6級證明。
  • 村里長證明或導師、學務長於申請表核章證明。

其他注意事項

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請詳閱相關附檔說明。

相關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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