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一年級新生除外)。
- 具澎湖縣籍。
- 家境清寒且非公費生。
- 114-1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
A類 【校外獎助學金】114-2澎湖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請於4月1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6-03-25 ~ 2026-04-01已截止
送件方式
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申請相關資料送至生活輔導組彙辦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請於115年4月1日前,將申請資料送件至生輔組。
申請資格
- 具澎湖縣籍之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
- 家境清寒且非公費生。
- 114-1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
獎助金額
每名獎助新台幣4,000元至8,000元。
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備註 |
|---|---|
| 申請書 | 送件至生輔組時請上網勾選「切結未領公費」。 |
| 114-1學期成績單 | 學業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 |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 均需含記事。 |
| 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證明 | 非必備文件,但低收入戶學生優先錄取。 |
其他注意事項
申請本獎學金者必須為非公費生,送件時請務必於申請書上勾選「切結未領公費」。
相關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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