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及民間各項指定身分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114/9/20前自行送件

申請期間

2025-09-20已截止

送件方式

掛號郵寄至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 (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
  • 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含兩萬元)。
  • 確具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 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達 80分 以上及操行成績達 75分 以上。
  • 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 一年級新生無上一學期大學成績,請勿以高中三年級成績單提出申請,但歡迎一年級學生於下學期提出申請。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20日。請將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樓),以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 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 (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達75分以上。
  • 確具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 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 一年級新生若無大學成績,請勿以高中成績單申請,可於下學期提出申請。

獎助金額與名額

每名獎助學金金額為新臺幣20,000元。預計總名額為50名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備註
1. 申請表正本乙份 -
2.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影本須蓋有學校章戳;若成績為優、甲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
3. 清寒證明文件乙份 低收入卡影本或鄉鎮區公所、村里長辦公處出具之證明文件正本;家庭突遭變故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4.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須蓋當學期註冊戳章。
5.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請印於同一頁。

其他注意事項

  • 每戶以發放1名為限,家中有2名以上符合申請資格者,請以成績較優者提出申請。
  • 申請人當學期若已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2萬元(含2萬元),請於該基金會公告獲獎名單時,主動告知該基金會,違者將取消爾後獲獎資格。
  • 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申請,不另行通知補件。
  • 詳細辦法與申請書可參閱教育部「圓夢助學網」(https://www.edu.tw/helpdreams/) 及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官網(https://www.delicacy.com.tw/...)。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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