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獎助學金

A類【校外獎助學金】114-1「金門縣政府獎學金」,請於114年10月1日至15日前至金門縣政府獎學金系統申請

申請期間

2025-10-01 ~ 2025-10-15已截止

送件方式

自行至金門縣政府獎學金系統線上申請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學生本人需現設籍金門且連續達三年
  • 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 於該縣完成完整之國民中學教育階段
    • 就讀該縣國中、小學階段達6年
    • 於該縣烏坵鄉設籍達10年以上者。
  • 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適用,大學一年級新生須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獎學金申請期間為 114年10月1日10月15日

請學生於期限內自行至金門縣政府獎學金系統線上申請
金門縣交通圖書券 - 學生

申請資格

  • 學生本人需現設籍金門且連續達三年
  • 並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 於該縣完成完整之國民中學教育階段
    • 就讀該縣國中、小學階段達6年
    • 於該縣烏坵鄉設籍達10年以上者。
  • 適用對象為大學部碩士班學生。
  • 大學一年級新生須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獎助金額

學生類別 獎助金額
大學部 4千2萬元
碩士班 定額 1萬元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適用對象 / 備註
在校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大學部:經入學註冊完畢;碩士班:需加蓋註冊章。
113-2學期成績單 大學部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所有申請者
學生本人「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所有申請者
切結書 碩士班:切結未享政府公費待遇、全時進修屬實(非在職專班、帶薪進修者)。

其他注意事項

  • 碩士班學生需切結未享政府公費待遇,且為全時進修,非在職專班或帶薪進修者
  • 大學一年級新生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
  • 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相關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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