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
- 處於經濟弱勢的視障學生。
- 學期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114年度清寒視障學生助學金」,114年9月30日前自行送件申請
申請期間
2025-08-01 ~ 2025-09-30已截止
送件方式
自行郵寄送件申請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助學金一年兩期,114年度第二期收件時間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止。請自行送件申請,收件截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申請資格
- 家境清寒且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者。
- 學期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 當年度未曾領取本會助學金補助者。
獎助金額與名額
每名一期可補助5,000元,原則上每期獎助30名視障生。
應繳證件
| 文件項目 | 備註 |
|---|---|
| 1. 申請書 | - |
| 2. 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正反面影本 | - |
| 3.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 需有最新學期註冊章 |
| 4. 最新學期成績單影本 | - |
| 5.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 - |
其他注意事項
- 收件截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 審核將以清寒程度為優先考量。
- 非就讀一般標準學制者,將特案評估審核。
- 詳細規定與申請表下載,請洽該會網站。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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