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及民間各項指定身分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專案』

申請期間

2026-09-01 ~ 2026-09-30

送件方式

郵寄至「710401 臺南市永康區中正路301號 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蔡小姐 收」(以郵戳為憑)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 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不含延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進修部、學士後科系及在職專班)。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80分 以上、操行成績達 甲等或80分 以上,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因特殊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相關證明者。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即日起至 2026年9月30日 止(以郵戳為憑),將申請文件依序排列整齊後,郵寄至「710401 臺南市永康區中正路301號 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蔡小姐 收」。

申請資格

  • 戶籍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
  • 就讀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校學士班或碩士班學生(不含延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進修部、學士後科系及在職專班學生)。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80分 以上,且操行成績達 甲等或80分 以上,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因特殊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持有證明文件者。

獎助金額

對象 發放金額 備註
大學生 每位新臺幣 10,000元 大一新生無大學在校成績恕不受理。
碩士生 每位新臺幣 15,000元 碩士新生以大四成績申請者,獲獎金額為 10,000元

應繳文件

項目 說明與規定
1. 助學金申請表 附件一,請詳細填寫。
2. 個資告知與同意書 附件二,須由本人簽名或蓋章。
3. 身份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無低收/中低收者須檢附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全戶最新年度所得與財產清冊正本及急難重大變故佐證資料(清寒證明不採列)。
4. 身分證影本 正反面影本。
5. 在學證明文件 學生證影本(須蓋有新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本。
6. 成績單正本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含操行成績,若無操行請另附證明)。不接受自行列印或影印本(除非具驗證 QR Code/電子驗證格式)。成績排名書不可替代成績單。

其他注意事項

  • 資料不齊全或未依規定提供正本者視同缺件,恕不受理補件及評選。未要求之文件(如論文、獎狀等)請勿檢附。
  • 依財團法人法規定,基金會將公開前一年度受獎助者姓名及金額。如不同意公開,須事先提出書面反對聲明。
  • 確定獲獎後,需依通知提供收據正本及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進行財會驗收與匯款。

相關附件(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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