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及民間各項指定身分獎助學金

(粵籍、含僑外陸生、碩博班)台北市廣東同鄉會「113學年度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請於114年10月14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5-10-14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生輔組(需當場上線切結 「未領公費」登記 )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含僑外陸生碩博班)大二至碩博班、粵籍(含廣州市、海南省、陸港澳地區)、未享公費、非延畢生、非交換生。113學年學業成績達75分,操行達70分、體育成績及格、需檢附該會會員或粵籍證明文件。家境清寒者,限申請獎學金(學行皆須達80分)。

詳細內容

114年10月14日前,送件生輔組(需當場上線切結 「未領公費」登記 )
台北市廣東同鄉會「113學年度粵籍大專學生獎學金、助學金」

一、金額:8千~2萬元(碩博班1~2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僑外陸生碩博班)大學部至碩博班、粵籍(含廣州市、海南省、陸港澳地區)、未享公費、非延畢生、非交換生。113學年學業成績達75分,操行達70分、體育成績及格、申請時須檢附該會會員或粵籍證明文件。家境清寒者,限申請獎學金(學行皆須達80分),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三、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或 戶籍謄本等方法,如附檔
四、應檢附文件:需依序以燕尾夾裝訂
(一)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
(三)歷年成績單:請先送註冊組人工註記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並自行請以螢光筆標記單一學年體育成績。
(五)自傳:達300字,並敘明籍貫。
(六)申請人在台灣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需具局帳號資料)
(七)本人或父系直系血親之粵籍證明文件,如下列說明:
1.中華民國籍者
(1)會員:檢附會員證明及身分證影本。
(2)非會員:
a.粵籍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及本人或父系直系血親之粵籍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舊戶口名簿影本、舊戶籍謄本影本、以前之畢業證書影本、影本、父系直系血親等親屬之身分證、榮民證影本......等,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加日期。
b. 入會申請書:中華民國籍學生,達18歲者需於申請時提出,請詳閱附檔1。
2.僑外生:
本人或父系直系血親之粵籍證明文件(返鄉證、或同上)、或海外當地僑社團體開立之粵籍籍貫證明文件影本。
3.陸生:檢附常住人口卡影本
(八)成績未達80分或家境清寒申請助學金者,需加附清寒證明文件:
1.本地生:低收....或村里長清寒證明。
2.僑外陸生:足資證明家境清寒僑居地接濟斷絕之證明文件。

相關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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